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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度《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暂行)扶持奖励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量:32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12-09/2024-12-13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度《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暂行)扶持奖励的补充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暂行)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9号)(以下简称《促进办法》),现决定新增本次扶持申报范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积极通知并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确保企业能够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并积极参与。

  二、本次新增申报范围:第六条(二)“鼓励商业载体、中介机构、协会等为我区引进优质连锁企业总部并协助其落地发展 :新引进的优质连锁企业总部属于重大项目扶持类型的,给予引进单位按每引进一家奖励50万元;新引进的优质连锁企业总部属于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引进单位按每引进一家奖励5万元。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佛山市禅城区连锁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奖励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12月9日至12月13日期间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四、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安排好专人负责政策申报的工作,包括发动申报、受理咨询,以及按时间节点做好初审工作。

  五、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支持问题,请咨询系统平台技术部门(电话:0757-83282211 ,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有关政策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等问题,请咨询对应镇(街道)经发办相关负责人(南庄镇经发办:陈志锦,85396993;石湾镇街道经发办:卫梓健,83310612;张槎街道经发办:许方毅,82501081; 祖庙街道经发办:黄宇苑,83260608)。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李述宇,联系电话82340926)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