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2021-03-17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甚至在同一省份或城市出现多个源头导致的多条传播链。为

    2021-01-25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商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稳步有序保障工业生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1月19日(联系人及电话:廖碧丹、黄海丹,020-83133268、83133226)为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稳步有

    2021-01-21

  • 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各省属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工作要求,请各单位于6月底前将制定的实施细则和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

    2021-01-05

  •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

    2020-05-09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撑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撑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科高字〔2020〕98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撑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科技厅2020年4月1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20年4月17日印发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

    2020-04-22

  •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的机制与措施,提高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我们编制了《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

    2020-04-14

  • 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目标,针对复工复产逐步推进、疫情境外输入压力不断增大、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解除,以及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一定传播风险的情况,现就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提出以下要求:一、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医

    2020-04-10

  • 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20年2月2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绝大多数县(市、区、旗)已是低风险地区,要以省域为单元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为进一步推进全国低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全面复工复产,尽快恢复

    2020-04-07

  • 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现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提出以下意见。一、做好复工复产相关疫情防控(一)压实地方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做好园区、

    2020-04-07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时间:2020-04-0114:45粤市监〔2020〕2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牵头责任单位反映。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

    2020-04-01

  •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小企业26条)

    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民营函〔2020〕317号发布时间:2020-03-24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省法院,省检察院,中直驻粤各单位:《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广东省工业和信

    2020-03-2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一、加大金融支持强度1﹒续贷续保。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020-03-13

  • 民航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航空油料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安全运行、保应急运输、保风险可控、保精细施策”的工作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航业的影响,切实为民航企业发展纾困,精准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促进民航业稳定发展的支持政策通知如下:一、实施积极财经政策(一)落实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

    2020-03-09

  • 关于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益,把各地商务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更好支持应对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经贸领域予以倾斜,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促

    20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