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
发布时间:2019-06-03 浏览量:309 收藏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每件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每件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对成功注册集体商标的,每件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对运用区域商标成效明显的注册人,给予“区域商标管理使用扶持资金”20万元。
1.申请人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申请扶持的商标为2018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3.申请扶持的商标为2018年成功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商标的注册类别必须与注册人所在行业密切相关。
4.符合《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第六条的区域商标注册人,区域商标注册及使用满一年以上(时间以2019年6月30日为准),方可申请“区域商标管理使用扶持资金”。
(一)认定注册类
1.《佛山市商标品牌战略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3)。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3.商标注册证书、认定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4.申请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二)申请区域商标管理使用扶持资金的申请人除提交以上1-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佐证材料,并接受第三方评估。
1.制度类
1)组织机构、工作机构文件;
2)规章制度,包括《集体(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商标使用许可办法》、《商标标识使用及宣传管理办法》等;
3)管理标准佐证材料,包括准入门槛、使用标准、监督机制、退出机制、投诉机制、激励制度等建立及执行证明材料。(参考《佛山市工商局区域商标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第七条)
4)区域商标品牌推广使用方案、商标保护方案等佐证材料。
2. 工作档案类
1)会员建档情况;
2)商标建档管理资料;
3)组织会员培训资料;
4)区域商标工作总结、计划等资料;
5)区域商标许可使用档案;
6)投诉处理、监督管理等形成的台账资料。
3. 佐证照片类
1)区域商标推广使用场景照片;
2)培训现场照片;
3)定期开展检查活动的佐证照片;
4)其他工作照片。
4.荣誉称号类
近三年获得政府部门评定的称号及荣誉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申请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按要求在平台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版。
2、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认定项目证书等应提供原件备查,核实无误当场退还申请人。
3、申请区域商标使用扶持资金的单位通过初审后,还须正式打印提交一份申报材料报市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一)申请人可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fsamr.foshan.gov.cn/或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2019年度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的公告》并下载相关附件。
(二)申请人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www.fsfczj.gov.cn(点击网址可连接到平台界面)
(三)本次申报由企业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其申请材料进行指导和初审,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和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市知识产权。
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卢业奋、邓舒敏
联系电话:0757-83210122 、0757-8338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