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项目(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
发布时间:2018-05-04 浏览量:43 收藏
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
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的费用支出,包括场租费、材料费、物料费、资料费、宣传费、活动的食宿费、专家费及与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交通费等。
支持数量和标准
择优扶持10个以上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入的50%。
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
对在我市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给予补助,优先扶持已列入2019年佛山市中小企业服务日项目计划表的项目(已在佛山市工信局官网和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1年以上;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2.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6月1日-2019年4月30日。
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申报必要材料。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承诺函(系统生成);
2.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汇总表(附表3);
3.项目申请表(在系统填写);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服务活动情况及总结(若属于专题系列活动的,要有总体情况概括说明和分项分别说明每项服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活动内容、主题,举办时间、地点、场次、内容、形式、参与的专家或嘉宾等、主承办单位、参加活动对象、参加的人数或中小微企业数等),服务活动效果、企业满意度情况,申请补助金额等。
5.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列明项目收费和相关支出费用等情况,提供收支凭证汇总表和收支明细,附上有效的凭证复印件(仅限发票、合同、讲课费签收单)。
6.活动通知、照片和签到表等凭证资料。
7.服务对象的名单(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8.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未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交含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或法人登记证书。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10.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11.近3年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2.在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培训资料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平台网址:www.foshansme.com,运维联系电话:83996926。
13.其他材料,如邀请函、参会名册、媒体宣传报道资料、国家或省认定的主要资质等级、社会荣誉等与项目有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31日
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各区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25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佛山市工信局联系人:肖小姐,83995367;
顺德区提交资料联系人:张先生,22830380,
EMS邮寄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6号区政府大楼主楼C96室顺德区经促局企业服务科1581599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