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专项(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02 浏览量:215 收藏
(一)竞争性分配原则。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按照“参评项目与最终支持项目比例不低于1.1:1”的原则,评选不超过5个项目进行扶持。
(二)奖补标准及方式。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引导和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向规模集聚集约方向发展,重点支持依托工业设计类高校、高新园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具有明显辐射带动效应的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建设。支持2021年在工业设计共性关键技术和基础软件研发、工业设计教育培训、工业设计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工业设计国际交流、工业设计品牌孵化推广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及各区级以上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
(二)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发展规划明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1年以上,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产业特色鲜明,有统一的管理机构。
(四)入驻工业设计相关企业15家以上。
(五)2021年开展工业设计公共服务成效显著(如:工业设计共性关键技术和基础软件研发、工业设计教育培训、工业设计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工业设计国际交流、工业设计品牌孵化推广等方面)。
(一)项目申报书(盖章、签字,见附件3-1)。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2021年工业设计集聚区服务收入、2021年开展相关工业设计公共服务投入明细、集聚区面积等)。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入驻工业设计企业名单及简介。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的申报材料,列出目录,按顺序依次编排并装订成册(注:申报资料统一双面印制)。
2022年4月15日前
(一)申报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资料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各区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平台打印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申报项目材料(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推荐的,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于2022年5月10日前通过平台和正式行文(含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等)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和核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并根据需要开展答辩、现场核查等程序。
(四)项目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审定后的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项目审批及资金划拨
项目资金计划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后按程序划拨资金。
联系人:伍卓峰,联系电话:83385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