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项目)
发布时间:2018-04-03 浏览量:377 收藏
后补助项目。分为四类项目,每类项目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一类项目,每项资助100万元;二类项目,每项资助50万元;三类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四类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获资助的经费应当用于申报单位的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和高价值专利培育。
(一)申报主体
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的获奖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所涉专利已实现技术产业化,社会和经济效益较突出。
2.申报单位所涉专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一类项目:获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金奖;
(2)二类项目:获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银奖或第六届广东专利奖金奖;
(3)三类项目:获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或第六届广东专利奖银奖;
(4)四类项目:获第六届广东专利奖优秀奖。
3.获奖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
4.每个获奖专利只能申报一次。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发展资金;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的一次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当年申报发展资金前补助项目不得超过2项。
1.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项目);
2.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或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的证书复印件(待国家或省知识产权局下发通报后提供);
3.两个及以上获奖单位中有放弃申报的,须一并提交放弃申报的声明原件;
4.2019年度申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即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7:00时截止。
1.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一并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8B01房,地铁一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联系电话:81309319、81303421、81309062)。
2.申报单位须同时登录“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zlzxzjsb.gzzlfwpt.cn),完成网上申报,有关系统使用说明可在申报系统的通知公告栏查阅。(网上申报咨询电话:81309319、81303421、81309062)
项目联系人:覃校斌,电话:8322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