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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16 浏览量:5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6-15/2020-07-15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扶持领域

      (一)节能重点工程项目。锅炉(窖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区域集中供热供冷,重点机场、车站、码头等节能改造,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其他用能设备、生产工艺节能改造等。

  (二)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国家发改委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和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最新版)的应用示范项目。

  (三)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高等院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

  优先支持在工业、交通以及公共机构等领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的独立法人,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主体为节能服务公司。

  (二)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基本落实,保证在2021年前开工建设;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500吨标准煤(不含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时间

       于7月15日前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省直属公共机构由省相关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其他按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汇总上报。项目单位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附件1-6)(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项目所属地市节能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请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于7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刻1张光盘贴标签)汇总报送我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二)项目入库。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审核或评审论证,形成书面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合规性审核和优先排序的依据。

  (三)项目资金分配。主要根据项目入库情况,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资金分配。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蒋帮镇,020-83138594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3-07-11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2022年高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非新业态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2023-07-10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A级旅游景区)拟扶持方案的公示
2023-07-07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示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公告
2023-06-30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示2022年度大宗商品贸易专项扶持资金拟奖励名单的通知
2023-06-12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顺德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第一批)中期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3-05-31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示2021年度禅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1-12-03 | 资助企业数:
​广东省关于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1-03-02 | 资助企业数: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布2020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禅城区)的通知
2021-02-24 | 资助企业数:
关于 2020年佛山市顺德区科技创新全球化先进企业拟认定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