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量:538 收藏
(一)持续强化高企培育
1. 持续壮大高企群体。对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扶持奖励。
2. 降低高企创新成本。对企业每认定1件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扶持奖励。
(二)推动高企树标提质
1. 树立高企创新发展标杆。
(1)区科学技术局每年开展南海区标杆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标杆高企”)测评,对成功评定为南海区标杆高企的,优先推荐为佛山市标杆高企,并可优先享受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提供的政策宣讲、管理培训、融资对接、业务推广等服务。
(2)对成功评定为佛山市标杆高企的,按照佛山市的相关办法进行奖补。若企业在区财政承担扶持奖励资金到账之日起2年内迁出南海区,应全额退还已获得的区财政承担扶持奖励资金。
2. 推进高企发展壮大。对高企满足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或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条件的,由区经济促进局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2019年第二次修订)》(南府办〔2019〕26号)、《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2020—2022年)》(南府办〔2020〕13号)等办法给予扶持奖励。
3. 推动高企研发机构做大做强。
(1)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南科〔2020〕61号),满足相关规模要求的高企可通过绿色通道获批组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对高企新认定为区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南府〔2020〕23号)、《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南科〔2020〕61号)等办法给予扶持奖励。
4. 促进高企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按年度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有效高企,给予2万元扶持奖励:
(1)近一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体现的营业收入均小于2000万元,且近一年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申请1件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5件及以上II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分类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三)推动科技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1. 引导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南海企业。对成功辅导南海区内企业认定为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每成功辅导认定1家给予1万元的奖励。
2. 建立南海区科技服务业自律机制。鼓励成立南海区科技服务业联盟,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服务质量监督和行业自律等措施,提高科技服务生态整体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为南海区培育高企提供优质服务。
(四)抗疫条款
对申报2021年高企认定且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企业,给予3万元扶持奖励(仅对2021年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有效,当年度已享受高企认定扶持奖励的不重复享受)。
(一)南海区内2020年通过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详见附件2);
(二)南海区内2020年满足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政策第四条第4点,见附件3)要求的有效高企。
(一)省名优高品认定奖励
佐证材料 | 材料要求 |
1.企业营业执照 | 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如企业发生更名,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作为佐证。 |
2.省名优高品证书 | 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 |
3.承诺书 | 从扶持通上下载。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写日期、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 |
(二)高企持续开展研发创新奖励
佐证材料 | 材料要求 |
1.企业营业执照 | 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如企业发生更名,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作为佐证。 |
2.高企证书 | 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 |
3.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 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后整本扫描上传。 |
4.202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后整本上传。 |
5.2020年I类或II类知识产权申请受理通知书 | 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I类知识产权要求1件及以上,II类知识产权要求5件或以上。 |
6.承诺书 | 从扶持通上下载模板,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写日期、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 |
7.数据比对差异说明 | 从扶持通上下载模板,对数据对比差异进行说明后,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如财务审计报告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数据不一致,才需要提供。 |
(三)注意事项
1、I类或II类知识产权分类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Ⅰ类是指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是指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2、有效高企是指2018-2020年认定的高企(高企证书编号以GR2018、GR2019、GR2020开头)。
3、系统上所上传的佐证材料,均扫描为pdf格式进行上传(扫描成彩色)。
申报时间于2021年9月22日开始,企业首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7:00,镇(街道)经发办初审截止时间是2021年10月20日,区复核及终审截止时间是2021年11月5日,企业逾期未首次网上填报或被审核部门退回后未按时重新提交视为放弃奖励。
(一)本年度南海区高企专项扶持奖励申报实施网上申报,请企业登录“佛山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填写。
(二)企业系统填报提交后由镇(街道)经发办进行初审、区科技局进行复核及终审,本年度奖励申报企业无需线下提交纸质件。
桂城街道:杨先生、李先生0757-86792317;蔡小姐0757-86780861;
九江镇:曾先生、傅先生0757-86589035;
西樵镇:区先生0757-86863668、冼先生0757-86827729;
丹灶镇:潘先生0757-85431366;
狮山镇:孙先生、蔡小姐0757-86683862;刘先生0757-86681027;
大沥镇:姜先生0757-85590710;
里水镇:梁小姐0757-85662465、李先生0757-85620900;
区科技局:冯小姐0757-86089186;黄小姐0757-86334412;
佛山扶持通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