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市产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量:354 收藏
专题一: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
项目1:智能生产线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最大资助强度:500万元/项。
项目2:智能工厂共性技术应用研究
最大资助强度:500万元/项。
专题二:人工智能+工业制造
项目3:人工智能处理器模块及传感系统研究
最大资助强度:500万元/项。
项目4:新型电子材料及其关键技术研究
最大资助强度:500万元/项。
项目5: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关键技术研究
最大资助强度:500万元/项。
专题三:激光+工业制造
项目6:高精度激光加工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发
最大资助强度:300万元/项。
项目7:高精度光学测量技术研发
最大资助强度:300万元/项。
专题一: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
项目1:智能生产线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制造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需求,开展基于人工智能、5G通信的智能化工业生产线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支持智能生产线的数字化设计、快速重构与柔性制造、模块化设计与敏捷部署等技术;生产制造过程实时感知、故障检测与控制、工艺优化与决策控制等技术。
项目2:智能工厂共性技术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制造业垂直领域产业链整合和发展需求,开展智能工厂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支持智能协作机器人关键模组部件、机器人系统群体智能技术、复杂制造过程工业知识软件和平台集成技术、多源异构工业数据挖掘与分析技术、复杂工序及多生产线联动的智能生产组织调度技术、离散制造过程人工智能系统应用研究。
专题二:人工智能+工业制造
项目3:人工智能处理器模块及传感系统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制造领域应用需求,开展智能传感器、AI处理器、AI视觉模块等领域相关技术研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边缘处理器相关算法和架构研发、智能传感器元件及MEMS集成工艺研发、第三代半导体封装和测试技术及装备研发。
项目4:新型电子材料及其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半导体、集成电路等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需求,开展新型电子材料制备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高弯折柔性印刷电子器件制造及纳米导电材料油墨(浆料)等关键材料;面向5G/6G超高频应用的高导磁率、高饱和以及低损耗的非晶/纳米晶粉体及元器件;低介电常数(Dk)/低损耗因子(Df)树脂材料;低温烧结型集成电路封装导电胶。
项目5: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半导体、集成电路生产制造需求,开展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制备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半导体先进制程用电子特种气体、湿电子超净高纯试剂的纯化生产、杂质检测、储运技术技术。
专题三:激光+工业制造
项目6:高精度激光加工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发
研究内容:围绕我市制造业高精度加工需求,开展智能化高效激光先进制造技术、关键部件和高端装备研发。重点支持激光加工及增减材复合制造装备相关的高质量激光光源、光束控制系统、数控机床结构、运动控制系统、精密制造工艺研发。
项目7:高精度光学测量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围绕制造业高精度检测需求,开展激光测距、激光测速、激光定位、激光表面形貌测量、激光三维视觉扫描等光学测量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及装备研发。重点支持高精度激光位移探测器、高可靠性固态激光雷达、高灵敏度光电探测系统等装备及其应用技术研发。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且须为申报项目的主要实施单位,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重视技术研究开发,其中申报单位性质为企业的,还应满足上年度研发费用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且不少于300万元;申报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支持联合不少于1家佛山本地规模以上(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申报,并将研发成果在相关企业产业化应用的项目。
3.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预期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单位各方任务分工、研发进度和经费预算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组建开展“科技志愿者”工作的单位;开展港澳合作联合攻关的项目。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进行申报。
5.承担单位为企业,新增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应不少于2:1;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增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应不少于1:1,其中新增自筹经费可主要由参与申报的单位出资。
6.申报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专项在研项目数量最多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主持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专项在研项目最多1项。
7.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佛山市科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标记为一般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
8.申报单位须确认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项目申报要求,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实施全流程形式审查,任一环节中发现申报项目有不符合形式审查的情况,均有权终止项目评审立项。
(二)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
2.项目完成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核心技术突破,完成项目合同中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应用于主要产品的生产。
(2)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完成后能形成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促进作用。
(3)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需获得发明专利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技术检测报告等共3项以上的科研成果。
3.项目实施过程中,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必须恪守科研道德准则、科研活动规范和科研诚信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事前审批、备案工作;涉及医学、生物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敏感领域研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伦理委员会,开展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遵循国际公认的科研伦理规范和生命伦理准则。相关情况和资料须及时准确地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反馈。
1.《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须统一登陆“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录入,形式审查通过后,从平台上导出、打印、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计划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4.本单位近两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不满两年单位只需要提供近一年度的相关资料),其中未能提供近一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还需提供近一年度研发费用明细账;
5.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
7.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在岗证明材料等);
8.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合作协议(有合作单位时须提供)、科研伦理承诺书(部分涉及科研伦理问题的项目须提供)等。
各项目申报单位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组建项目组,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起始时间原则上应不早于本通知发布之日,不晚于本通知发布后90个自然日。
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9日17:00,申报单位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项目申报。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7:00。经审核的推荐项目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
(一)注册。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新用户注册。
(二)系统填报。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书面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和形式审查后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一式七份,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申请单位将纸质材料正式版签字、盖章后送交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后报送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市直事业单位汇总后直接报送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四)项目评审。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对各区推荐的项目进行和专家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予以支持。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组织科),电话:83355841,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产学研合作科),电话:82340852,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808室。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和监督股),电话:86315036,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201室。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发展科),电话:22830327、22830314,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电话:88669696,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发展股),电话:87700138,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