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受保企业贴息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1-07-07 浏览量:227 收藏
请各镇(街道)经发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本次贴息申报的项目范围为2023年9月30日前已还本付息且此前未申报过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贴息的风险补偿项目。
(一)承诺函(系统生成);
(二)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受保企业贴息申请表(系统生成);
(三)工商营业执照;
(四)2021年度、2022年度完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要有税务部门的公章);
(五)贷款合同(完整无缺页);
(六)银行发放贷款凭证(提供借款借据;如无法提供借据,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七)企业还款凭证;
(八)银行出具的利息汇总表(需有银行盖章);
(九)每期结息凭证;
(十)融资使用情况报告(企业自行撰写,不少于500字,主要内容需包含:1.公司的基本情况;2.融资贷款的主要用于何处;3.融资贷款对企业发展有何帮助,尤其是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变化情况等);
(十一)备案证明材料(由佛山市南海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子基金风险补偿项目备案的通知》,可向贷款银行索取);
(十二)担保合同(有担保公司参与时提供;如无担保公司,无需提供)。
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申报单位需在佛山扶持通平台(www.fsfczj.gov.cn)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到各镇(街道)经发办。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赵炜霄;电话:8629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