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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量:15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1.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15+X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15+X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X万元。其中:X为企业当年区内纳税额(特指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和)较近入名录库前一年的增量,由区税务局予以核定。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万元。

  2.对于符合条件的商协会:每辅导1家工业企业首次进入名录库奖励1万元。同一家企业不能同时由两个或以上商(协)会辅导。

  需要注意的是:本办法所称“仍在名录库”,指的是企业第一次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一年度审批完成时仍在库,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由区统计局予以认定。


具体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在佛山市南海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或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在2020至2022年首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简称名录库)的工业企业。

  2.经南海区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或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经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推荐且成功辅导南海区工业企业在2020至2022年首次进入名录库的商(协)会。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企业入库后若迁出南海区,不得享受扶持奖励。二是本办法所称“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或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指的是在申报审核本办法奖励资金期间,申报单位没有出现在“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平台的地方黑名单中或者最近发布的《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


申报材料

  (一)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商(协)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辅导对象所在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推荐函(附件2);

  4.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小升规”合同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均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3-07-11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2022年高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非新业态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2023-07-10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A级旅游景区)拟扶持方案的公示
2023-07-07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示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公告
2023-06-30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示2022年度大宗商品贸易专项扶持资金拟奖励名单的通知
2023-06-12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顺德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第一批)中期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3-05-31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示2021年度禅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1-12-03 | 资助企业数:
​广东省关于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1-03-02 | 资助企业数: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布2020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禅城区)的通知
2021-02-24 | 资助企业数:
关于 2020年佛山市顺德区科技创新全球化先进企业拟认定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