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量:227 收藏
(二)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支持制造业企业以制造执行系统为核心、关键设备联网为基础,有效采集和连接车间的生产资源信息,实现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每年认定不多于 100 个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累计获评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不得多于 5 个。已获得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奖励的企业,入选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按累计奖补的差额进行奖励。
1.申报条件
1.1 申报单位须为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满 1 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良好的制造业企业。
1.2 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
1.3 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内,单个车间的固定资产累积投入不低于 1000 万,智能制造装备、系统和软件投入不低于 500 万元。
1.4 企业申报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需要有具体的物理界限说明,并已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建设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机构,且已编制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规划。
1.5 以 MES 制造执行系统为核心,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实现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1.6 车间具有良好的数据采集和应用基础,具备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数字化设备数量占生产装备总数量不低于 50%,设备联网率不低于 50%。
1.7 车间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8 项目建成后降本提质增效的效果明显,包括运营成本降低、生产效率提高、产品不良品率降低、能源利用率提高等。必须提出不少于 3 项可量化、可考核的效益指标。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 |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30日 |
申报流程
2.1 申报通知。本细则有效期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2.2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编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 3 份)提交至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2.3 项目推荐。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推荐的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材料“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审核意见”上分别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按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报送至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 组织审核。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将采取书面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请申报企业配合做好审核工作。
2.5 评审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 | 禅城区:李劭瑜-82341630 南海区:陈婉珊-86313763 顺德区:梁凯玲-22831367 高明区:梁志锋-88680202 三水区:蓝东翔-87771285 市工信局:张 浩-83992260黄思华-83322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