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量:146 收藏
(十五)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支持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企业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跨行业、跨地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对国家或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7]的佛山市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建设金额的 30%给予项目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 200 万元。若项目已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则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最高为项目建设金额的 50%。
1.申报条件
1.1 申报单位须为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满 1 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良好的企业。
1.2 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
1.3 申报单位能够利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企业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跨行业、跨地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集成创新应用。
1.4 通过国家或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项目,且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通过国家或省相关认定部门验收。
申报流程
2.1 申报通知。本细则有效期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2.2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编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 3 份)提交至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2.3 项目推荐。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推荐的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材料“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审核意见”上分别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按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报送至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 组织审核。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请申报企业配合做好审核工作。
2.5 评审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关事项
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及应用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进行奖补。
2.申报单位自觉接受监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信息安全、软件统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