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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2-09-08 浏览量:2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17/2024-05-10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重点实体国外展览。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实体国外展览,对每个展会每家企业的其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和展品运输费),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6万元。

  (二)重点国内涉外展会。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国内涉外展会项目,对每家参展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参展费用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支持。

  (三)重点涉外交流活动。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涉外交流活动,对每家企业参加每个活动最多支持3个国家,且不同国家和地区按以下标准支持:亚洲每个国家5000元/家;大洋洲、欧洲、北美每个国家8000元/家;非洲、拉美每个国家1.2万元/家。

  (四)商协会承办对外经贸合作促进活动。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对组织我区企业参加重点经贸活动并在项目实施前向区经济促进局报备,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的商协会,可给予每个境外活动最高支持总额6万元。上述所列最高支持比例与限额并非支持的最终标准,最终实际支持标准需根据资金额度与项目申报情况确定,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取得的支持(含中央、省、市和区各级财政支持)不得超过其实际支出总额。


具体申报条件

 资金支持对象在我区注册登记且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社会团体或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申报材料

  1.重点实体国外展览。(一式一份,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括进出口业务;

  (3)海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证明含企业中英文名称、企业经营类别、组织机构类型、经济类型等信息);

  (4)“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或面积合同;

  (6)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或面积);

  (7)参展费用(展位费、运输费)的协约类文件、公户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8)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国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或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9)展会现场照片(包含企业名称、展位号等信息);

  (10)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11)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2.重点国内涉外展览项目。(一式一份,需按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海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证明含企业中英文名称、企业经营类别、组织机构类型、经济类型等信息)

  (5)与展会主办机构或组展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或参展确认函、收费清单复印件;

  (6)参展费用(展位费、运输费)的协约类文件、公户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7)参展人员通行证(正、反面)、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8)展会现场照片(包含企业名称、展位号等信息);

  (9)参展人员《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10)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11)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3.重点涉外交流活动。(一式一份,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括进出口业务;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参团报名表或合同(协议)、收费清单或确认函复印件;

  (5)参团费用(含国际往返机票、酒店、签证等费用)的公户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团费发票复印件;

  (6)参展人员出国护照(含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7)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8)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4.商协会承办对外经贸合作促进活动(一式一份,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随团工作人员在职证明;

  (5)出境证明。出国护照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需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6)向区经促局报备的材料及组团通知;

  (7)活动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及情况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报名资料,如报名表、收费通知等等的复印件;活动证明材料,如现场的照片、宣传图片等资料;

  (8)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9)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7日-5月10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3-07-11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2022年高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非新业态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2023-07-10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A级旅游景区)拟扶持方案的公示
2023-07-07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示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公告
2023-06-30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示2022年度大宗商品贸易专项扶持资金拟奖励名单的通知
2023-06-12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顺德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第一批)中期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3-05-31 | 资助企业数: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示2021年度禅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1-12-03 | 资助企业数:
​广东省关于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1-03-02 | 资助企业数: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布2020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禅城区)的通知
2021-02-24 | 资助企业数:
关于 2020年佛山市顺德区科技创新全球化先进企业拟认定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