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粮食安全生产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入库
发布时间:2022-11-04 浏览量:856 收藏
一、省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每个示范片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测算,每个项目县拟补助专项资金不超过400万元。示范片数量和补助资金金额以项目下达任务为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片采用新品种、新装备等物化投入的生产成本补助和技术推广服务补助。
二、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入库
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额度按村集体推进的托管服务的面积测算,不超过托管服务费用的40%(服务费用以当地服务指导价为准),每亩补贴不超200元。撂荒耕地的补助分为复耕补助、修缮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补助,按每亩不超过500元进行补助(可根据不同类型撂荒耕地的不同复耕费用分不同补助档次)。
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1)水稻统防统治
每造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50元,同一地块每造只补助1次(实施早晚两造的地块可以早晚各补助1次)。
(2)粮食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
每个主体只能申报1个示范区建设,其中水稻连片种植示范达1000亩以上,每个示范区不超50万元;玉米连片种植示范达500亩以上,每个示范区不超30万元;马铃薯连片种植示范达500亩以上,每个示范区不超25万元。
四、规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建设
每个项目拟补助财政资金不超过4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设育秧温室大棚设施及配套设备,包括温室大棚主体钢结构、覆盖材料、自然通风系统、外遮阳系统、内遮阳保温系统,风机湿帘降温系统、水肥系统、补光系统、水稻育秧播种流水线、催芽室、苗床、输送系统以及数字化应用装备、智慧农业装备等。可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委托相关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推进规模化水稻育秧中心装备技术研发推广。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50%。
五、培育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建设
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建设项目拟在全省扶持建设一批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每个补助财政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安装监测终端的轮式拖拉机、旋耕机(中箱)、自走式履带式旋耕机、乘坐式水稻高速插秧机、农用无人机、配套侧深施肥装置等,配套建设谷仓辅助设备(如液压卸粮翻板机等),安装的农机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与省农机作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开展农机化实用人才培训等。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50%。
六、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服务能力建设
每个项目拟补助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及其培训配套农具、教学模具、模拟驾驶培训装备、移动桩考仪、移动检测线和维修工具等。
一、省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全省涉农县(市、区)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其中,53个稻谷重点县须申报3个以上水稻示范片(要求分布在不同乡镇),2个大豆重点县须申报1个以上大豆示范片,韶关、清远两市须推荐不少于1个县申报1个油菜籽示范片。每个县(市、区)申报创建作物种类不限。
二、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入库
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建设的申报主体为各镇(乡)人民政府,优先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市和肇庆市901个重点帮扶镇(乡),具体条件为:一是有一定粮食种植规模,属于当地主要的产粮镇,具备较好的社会化服务发展条件;二是高度重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开展示范镇内连片3亩以上15亩以下可复耕撂荒耕地的调查摸底,且面积较大;三是已建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掌握当地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情况和需求信息;四是所辖村集体具有较强的组织动员能力,能够按照示范镇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当地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五是能够自觉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1.水稻统防统治。项目以公开申报的形式,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省有关单位根据实际作业能力,按需申报。申报条件为:一是有一定的水稻种植规模;二是有能承担项目任务、服务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服务组织;三是当地农民或服务对象拥护支持水稻统防统治工作。
2.粮食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项目以公开申报的形式,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示范作物,按需申报。申报条件为:一是有一定的水稻、玉米或马铃薯种植规模;二是拥有承担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能力的植保植检机构和队伍;三是当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有主动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意愿。
四、规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建设
申报要求。每个县限报不超过3个项目,每个地级以上市限报不超过6个项目,全省涉农县(市、区)主体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向水稻主产区的重点县倾斜。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认真组织所辖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遴选适合的实施主体申报。
五、培育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建设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建设项目申报对象应为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以水稻生产服务为主,农机原值不少于400万元,各类农业机械装备不少于35台(套)。
(2)项目申报主体均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运作,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近三年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要求。每个县限报1个项目,每个地级以上市限报不超过2个项目,全省涉农县(市、区)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向水稻主产区的重点县倾斜。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组织所辖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遴选适合的实施主体申报。
(2)项目资金额度。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建设项目拟在全省扶持建设一批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每个补助财政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安装监测终端的轮式拖拉机、旋耕机(中箱)、自走式履带式旋耕机、乘坐式水稻高速插秧机、农用无人机、配套侧深施肥装置等,配套建设谷仓辅助设备(如液压卸粮翻板机等),安装的农机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与省农机作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开展农机化实用人才培训等。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50%。
六、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服务能力建设
每个县均可向市级推荐1个项目,再由每个地级以上市择优推荐报送1至2个项目。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遴选适合的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省属农业事业单位,具备相应条件可以直接组织申报。
一、省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单位须于要求时间内前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包括:
(一)绿色高质高效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2023年省级绿色高质高效项目申报书(样式)
二、规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建设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县(市、区),指导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认真撰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请按《通知》统一时间前一式三份寄送至广东省农业项目投资中心。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请示文件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附后)以及可体现项目建设基础条件的其他材料等。
2.请使用《规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进行申报。
3.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三、培育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建设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县(市、区),指导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认真撰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请于《通知》要求时间前一式三份寄送至广东省农业项目投资中心。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请示文件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附后)以及可体现项目建设基础条件的其他材料等。
2.请使用《培育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进行申报。
3.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四、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服务能力建设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认真撰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请于《通知》要求时间前一式三份寄送至广东省农业项目投资中心。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请示文件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附后)以及可体现项目建设基础条件的其他材料等。
2.请使用《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进行申报。
3.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4.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请按《通知》统一汇总本地所有申报项目。
5.其他事项说明。此次申报是省级组织项目入库储备,后续实施方案需根据省级前期评审反馈意见相应修改完善后,再次予以上报。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23:59,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9日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