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市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3-01-03 浏览量:54 收藏
一、申报受理对象
(一)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包括检验、养护、调剂、审评、认证、质量管理、项目管理)等技术岗位的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
(二)从事中药研发、生产、经营及技术管理(包括检验、鉴定、养护、加工炮制、栽培养殖、调剂、审评、认证、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购销)等技术岗位的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
(三)从事制药研发、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及标准等技术岗位的制药专业技术人才。
(四)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安装维修及标准化等技术岗位的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按照《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1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三)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要求提供202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市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月28日 (以工作单位审核通过时间为准),纸质申报材料审核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一)申报途径。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流程。申请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程序(见附件4)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逾期申报,或申报后未按要求修改并在规定的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内重新提交送审的,将视为放弃参评。同时,为提高申报效率,避免扎堆申报,纸质资料的提交需在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短信通知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资料 。
(三)申报材料。申报人应根据自身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仅进行网上申报但没有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