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市禅城区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01 浏览量:35 收藏
经禅城区政府审定且位于张槎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制造业园区,其入园企业及园区运营方,将获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奖励扶持。
位于张槎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制造业园区,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园区产业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轻工纺织等生产为主。
(二)园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途,净用地面积不少于30亩(含30亩)的制造业园区。
(三)属国有土地出让的制造业园区,若有产业协议考核指标未按要求完成,该园区不得纳入认定范围。
1.《2023年度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认定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提供原件校验)。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认定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报建总平面图、进驻园区企业产业导向承诺书、荣誉证书等。
申报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0日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递交项目申报材料。
2.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园区进行评审,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之《张槎街道制造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认定评分表》(以下简称《认定评分表》)对申报园区进行评分,出具评审报告。
3.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小组会议,对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初步确定园区名单(园区认定评分须不低于60分),并报张槎街道常务会议审批。
4.张槎街道将经街道常务会议审批通过的园区名单上报禅城区招商局审核,并报禅城区政府进行审定。
(联系人:王生,联系电话:8250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