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市征集重点行业节能生产设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制造以及新能源和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单位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量:1 收藏
一、征集范围
(一)围绕陶瓷、纺织服装、金属加工、橡胶塑料、食品饮料、家具、家电、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从事生产设备制造且设备能效水平达到节能及以上水平(或节能效果突出)的企业;从事光伏发电、储能设备生产制造的企业。(填报《重点行业节能生产设备制造企业情况表》及相关材料)
(二)生产制造主要产品为《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附件5)中达到先进和节能水平产品设备的企业。(填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制造企业情况表》及相关材料)
(三)从事新能源(含光伏、储能)技术以及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含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填报《新能源和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企事业单位情况表》及相关材料)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生产制造的生产设备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达到节能及以上水平或节能效果突出。
(三)节能技术服务案例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在过往推广应用过程中未发生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四)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1.《重点行业节能生产设备制造企业情况表》(附件1)、《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制造企业情况表》(附件2)或《新能源和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企事业单位情况表》(附件3);2.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4);3.主要节能产品设备、节能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等。
4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