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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6 浏览量:286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7-06/2018-08-2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人才补贴
  • 资助金额 :
      8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顺德”发展战略,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顺德创新创业,建设科技顺德,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办法》(顺府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18年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方向

  (一)国家和省市区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

  (二)顺德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项目合作的团队。

  (三)顺德区内骨干企业、上市公司、平台型企业孵化或引进的团队。

  (四)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引入的具有国内领先技术的优质项目团队。

  (五)经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异地加速器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需同时满足《佛山市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承载单位在顺德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项目实施地、纳税、统计关系在顺德区内。

  (二)项目属于我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家用电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精细加工、包装印刷、家具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和新材料新型产业培育的领域。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环保标准,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予支持。

  (三)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型产品,技术含量高,知识产权权属明晰,技术成果先进,具有成熟研究成果,并承诺在我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重点支持已经完成产品技术开发和研制,形成科研成果及产品样机、样品,或进入中试、临床试验阶段的项目;对进入研发或小试阶段的优秀项目鼓励申报。

  (五)带头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每年在顺德区内工作6个月以上;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数比例不低于50%),且在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成员结构科学合理,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在顺德区全职工作,优先支持所有成员全职在顺德工作的团队。

  (六)对区内已有承载单位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承载单位需与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职责等内容。承载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截至申报日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应在承载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未满2年。

  创新创业团队在我区新注册企业的,截至申报日期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其中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的占股比例不得少于1/3。已获批项目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得以带头人或核心成员身份申报本办法其它项目。


  三、扶持方式

  (一)研发资助。

  1.对初始评级为A、B、C类的创新创业团队,按照其项目申报预算总额的50%,向承载单位分别提供最高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研发资助资金(当项目获得财政资金资助后,项目总经费不得改变,其余的项目经费由团队承载单位自筹解决)。

  2.研发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签订合同书后拨付6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40%。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支出,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40%。

  (二)办公及研发场地租金补贴。

  向承载单位提供2年的办公及研发场地租金补贴。对通过认定的创新创业团队,第一、二年按照工业用地每平米最高30元/月,其他用地每平米最高60元/月的标准以事后补贴方式提供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其它扶持方式按《佛山市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办法》(顺府发〔2018〕11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网上系统申报。

  团队承载单位登陆“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项目审批及绩效管理信息化系(http://spjx.shunde.gov.cn)注册,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有关附件。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0份;

  2.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资料一致;

  3.纸质申请书和附件都须有水印号。纸质申报材料须从网上申报系统打印,附件也须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后打印,才保证附件也有水印号;

  4.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材料的书脊格式为:“2018年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姓名”+“团队承载单位”。

  (三)申报所需材料(纸质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顺德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

  2.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商业计划书;

  3.承载单位与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4.团队所有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内外任职证明、荣誉与奖励证书以及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等证明材料;

  5.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或知名专家对申报项目的评价资料及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资料;

  6.团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团队成员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已发表的论文(摘要)、申报项目相关的产品检测报告及技术成果鉴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7.承载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股权构成、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公司业绩和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成立的单位提供年内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用于项目配套经费的银行存款或授信证明、股东投资决议)等;

  8.其他证明材料。


  五、受理时间和地址

  按照管理办法,申报实行“常年申报”机制,本批次的申报截止时间如下(逾期提交的纳入下一批次评审):

  (一)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

  (三)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西五楼区经科局科技金融科。


  六、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科技金融科:黄先生,电话:22830327;杨先生,电话:22830350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7月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