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东莞市关于拨付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吸引外资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吸引外资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促函〔2020〕272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吸引外资事项)88525元到相关单位(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反对挪用,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吸引外资事项)明细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2日
(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21668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