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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农业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4 浏览量:123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8-24/2017-09-15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10万元

通知原文

  佛山市农业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工作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佛府办〔2013〕48号)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预算安排的有关计划,经研究,我局决定提前谋划,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有关事项

  新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条件、程序、申报材料要求按照佛府办〔2013〕48号文附件中的《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测的有关事项

  (一)除2017年认定和监测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外,其余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均纳入本次监测范围。

  (二)接受监测的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程序、材料要求按照《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筛选推荐企业(推荐企业必须是对照评分标准自评得分80分以上的企业),并正式行文向我局报送。

  (二)佛山市农业旅游协会等涉农社会组织可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经研究筛选后,将符合要求的农业企业向市农业局推荐,出具推荐函,经各区逐级上报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申报(监测)企业材料中的财务数据只需提供2015年和2016年度数据。

  (四)申报材料采用统一封面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材料装订以经济、实用、易于保存为原则,不采用硬皮封面、彩色封面等豪华包装。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概退回。请将申报(监测)材料一式3份于2017年9月15日前上报市农业局农业科,逾期不受理。纸质材料上报的同时,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录入。网上录入路径:在市农业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应用系统-“佛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佛山市农业局

  2017年8月18日

  (联系人:周莉敏,电话:8332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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