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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 创新创业团队第四批申报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广佛都市圈核心区、粤港澳经济合作圈中心。全区总面积1073平方公里,下辖6个镇、1个街道。2013年,全区实现GDP 217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43亿元。随着国家首个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园区落户南海区,区域创新体系日益完善,创新环境日益优化。今年,“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正式营业,对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行“零费用”挂牌,可为项目融资、服务提供便捷渠道。
“蓝海人才计划”作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强企战略”重要工作,旨在更好地帮助广大有志之士在南海区创新、创业,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附件1),现就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第四批申报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领域。申请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的团队所从事的行业应属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服务、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我区重点发展的领域。
(二)申报类型。申请团队分为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两大类。
1.创新团队:对于由南海区范围内现有企业(创新团队项目承载单位)引进的团队,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签订聘用合同的日期至申报截止日期不能超过1年。
2.创业团队:申请团队已在南海区内注册成立的公司(创业团队项目的承载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日期须在2013年5月1日以后;申请团队尚未在南海区内注册成立公司的,须在通过评定后的3个月内在南海区完成公司注册手续。
(三)创新团队承载单位要求。
1、创新团队承载单位上一会计年度缴纳的税收须不少于200万元(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依据)。
2、创新团队的申报项目与承载单位主营业务要有较好的关联性。
3、承载单位必须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不少于项目实施期限。
(四)创业团队承载单位要求。
1、创业团队承载单位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启动扶持资金额度(申报前已经成立承载单位的,要求相同),承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申报书中填写的所有成员)之一。
2、为增强团队结构的稳定性和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都必须持有承载单位的股权,且核心成员所占承载单位股权比例的总和不能少于承载单位股权的30%。
3、承载单位必须和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不少于项目实施期限。创业团队承载单位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必须是团队核心成员之一,带头人必须担任承载单位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
(五)团队核心成员工作时间要求。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全职在承载单位工作的数量不低于团队核心成员总数的50%,其余核心成员每年在承载单位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
(六)申报团队需符合的其他资格条件根据扶持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实施方法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牵头组织创新创业团队的评审、部门协调、日常管理、绩效评估及相关服务等工作。创新创业团队的评定由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评审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拟入选人才团队经南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批后公布。
三、申请及评定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自行下载填写《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附件1),将申报书、有关附件材料(见申报书第十部分)纸质胶装版一式八份和申报书word2003格式电子版交至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二)形式审查。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对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签字盖章等进行形式审查,对未完善的申请材料协助规范修改或退回。
(三)项目产业关联度论证。由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牵头并会同区发改、区经贸、区人才办等部门,根据团队项目与我区产业的关联度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团队进入书面评审环节。
(四)书面评审。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根据评审指标体系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五)现场答辩。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根据书面评审结果,确定并通知参加现场答辩的创新创业团队。现场答辩按申请人陈述、评审专家质询、申请人答疑、评审专家综合评分的流程进行。
(六)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的综合得分高低,申请团队分别被拟认定为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A、B、C类人才团队。
(七)拟认定的团队名单将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批后公布最终认定团队名单。
(八)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与入选团队及其承载单位签订管理合同(附件2、附件3),并落实相关扶持条款。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提交地址
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17:00点。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D座2楼。
电子档材料请同时提交至以下两个电子邮箱:kjj86089206@126.com、yww118@163.com。
现场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相关信息都在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网站(http://keji.nanhai.gov.cn)发布。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覃先生 0757-86089202,肖先生 86089206
六、附件
附件一、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二、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业团队管理合同.doc
附件三、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团队管理合同.doc